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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有奖抓拍“车窗抛物” 大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即日起,成

来源:网络收集仅供参考

2024-10-09 09:16:19|已浏览:23次

速看!有奖抓拍“车窗抛物” 大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即日起,成都启动电子眼抓拍 

速看!有奖抓拍“车窗抛物”

驾乘不抛物 同做文明人

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它不仅影响市容市貌,飞出窗外的垃圾可能成为道路上的隐形杀手,给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的交通文明素养,倡导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社会新风尚。市文明办、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有奖抓拍车窗抛物”行动,依法加强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鼓励市民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举报,并予以奖励。

如果您在路上发现车窗抛物的行为,无论是亲历或是目击,请勇敢站出来,拿起手机记录下相关证据,并通过指定的方式、渠道(详细说明见下文)提交举报信息。您的每一次参与,都将是对文明的一份贡献,对安全的一份守护。

举报流程

举报方式?

市民将车窗抛物有效视频或图片发送至dalianjiaojing@163.com。

举报奖励?

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价值198元的墨镜一幅。

举报时间 ?

2024年9月24日-11月30日。

●举报资料须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资料,能清晰地记录车窗抛物的车辆号牌、外观,并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举报者的姓名、电话。

●交警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会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同一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最先受理登记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奖惩兑现及处理

举报结果 ?

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

无效举报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无效,不予奖励:

●举报内容已被交警部门查处的;

●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违法事实举报;

●以匿名方式举报不能证实举报人真实身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用情形。

领奖时间 ?

有效举报经审核后,交警大队将集中通知领奖时间。

领奖地址 ?

亨一店 82655522 中山区大连天津街207号

千山路店 86556600 甘井子千山路16号农业银行旁

桃源店 82666226 桃源友谊美邻二楼超市出口旁

机车店 84070066 机车商厦北1楼202终点站东侧

三八店 84819133 比优特超市一楼

发布于:辽宁


大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即日起,成都启动电子眼抓拍

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

4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结合泛西南六省份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工作要求,成都交警按照《关于加强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从即日起将启动电子警察对大型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进行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罚。

大型货车即为“大型货物运输车辆”,主要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包括运输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钢材等建筑工程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化学品等重中型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罐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以及挂车、半挂车。

据介绍,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右转弯进入路口时应当停车观察,转弯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遇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应当停车让行。在货运车辆出行流量较大的路口,成都交警已在临近路口车辆停车线30至50米的位置,设置了“大型货车右转限速1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牌,指示行驶到路口的大型货车在进入路口右转时,应按照此限速标志的指示,减低车速至10公里/小时及以下缓慢行驶,提前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

在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隔离护栏的前端,设置了“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的禁令标志牌,并施划了停车让行标线,指示在路口右转的大型货车应当在停车线位置停车,观察确保行车安全后,再启动车辆进行右转,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据了解,成都交警在前期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路面查处基础上,将充分运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对大型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自动抓拍功能,采用视频加图片的采集模式,对大型货车违反右转停车让行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固定。大型货车驾驶员违反禁令标志的,将面临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分。

同时,交警提醒,大型货车驾驶员遵守《关于加强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通行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按照禁令标志要求通行,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大型货车中渣土车涉及的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侵走公交专用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蓉e行交通众治平台“渣土车交通违法举报功能”在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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