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 08:46:43|已浏览:26次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工程院举行工作会谈 【提案议案】邹连和委员: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工程院举行工作会谈
转自:农视网
9月25日,农业农村部与中国工程院举行工作会谈,深入交流农业科技创新进展,听取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对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建议,商谈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提升国家农业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俊,中国工程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红,副院长邓秀新出席。
会谈中,陈焕春、麦康森、陈剑平、许为钢等院士专家围绕动物疫病防控、作物和水产育种创新、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科技项目管理等方面先后发言。韩俊就有关问题与院士专家深入交流,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双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部署,建立更加紧密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这篇大文章。
韩俊表示,中国工程院是重要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层面开展工程技术研究、推动技术创新转化的领头羊,拥有一大批涉农领域院士专家,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依靠。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深化与中国工程院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设立课题,联合开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研究,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提供更有力支撑。支持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更多承担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生物育种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任务,加快突破核心种源、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关键技术装备,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农业科研成果更好更快落地应用。
李晓红表示,中国工程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和广大院士多学科、跨行业的智力优势,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的沟通联系,建立经常性沟通对接机制,形成更密切、更融合的合作关系。
李晓红强调,要组织院士聚焦国家战略实施和农业领域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农业强国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战略咨询研究和联合技术攻关,共同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任务,为推进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的智力保障。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提案议案】邹连和委员: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长春1月24日电 (王海跃)“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助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同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有助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吉林省政协委员、吉林省万和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连和说。
他认为,一方面,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为载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示范和服务功能,引导组织小农户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参与股份合作,实现产业化经营,推进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应合力、多举措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并将带动小农户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要积极把小农户改造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小农户的培育力度,为小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努力把小农户培育升级为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把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在要素配置上,引导和支持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科技等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有助于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邹连和说,还要拓宽融资来源,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开展农村土地“三权”抵押、活体抵押、农业机械抵押等贷款,通过产量保险、收益保险、期货保值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少有效抵押物的问题。
“在新时代,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技能、经营管理、法律意识、市场观念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质量势在必行。”邹连和建议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题培训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的培训力度。还可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榜样和标杆,起到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和典型推介作用。
他还建议把依法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搭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平台;通过开展摸底调查,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台账;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守好政策底线,实现健康发展。
发布于:北京